今天一早到公司,突然靈感一來,想起昨晚的事,讓我越想越不對! 為何警察在晚上10.30開著警車執行公務時,他們的警車燈可以不亮? 如果這樣的話,那台灣的警車幹嘛要裝上警車燈? 那警察何不開著計程車出去執行公務,或是開著自家車去執行公務? 晚上執法可以不用開燈! 員警突然從路邊衝到路中央,想想看,晚上一位人從路邊跑到路中央,不被嚇死才怪! 那跟鬼有何區別,且又穿全黑,幹嘛! 是鬼差嗎? 這樣是不是更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? 很懷疑那員警當時的心態與想法,他們是不是變態? 怎麼連這種基本常識都不知道。恕我在此直言,台灣的警察素質怎那麼糟?  難怪之前一堆警界的醜事都被報導出來!

想到這些事情之後,整個人火氣就火了起來! 於是,我就打電話去台南縣警察局的督察室申訴。( www.tncp.gov.tw 記得叫總機轉督察室去檢舉員警不對。)今天替我服務的是一位吳小姐,她人很好並告訴她我的不滿。警察在晚上10.30開著警車執行公務時,他們的警車燈可以不亮? 這樣算執行公務嗎? 如果算的話,台灣的警車幹嘛要裝上警車燈? 那警察何不開著計程車出去執行公務,或是開著自家車去執行公務? 晚上執法可以不用開燈! 員警突然從路邊衝到路中央,想想看,晚上一位人從路邊跑到路中央,不被嚇死才怪! 那跟鬼有何區別,且又穿全黑,幹嘛! 是鬼差嗎? 這樣是不是更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? 當警察的可以目中無人、俇妄自大、囂張跋扈是嗎? 如果我來不及煞車而撞到他,試問,他受傷沒死我是不是會被掛上襲警?是不是又多罰一條? 外加賠償他?  倘若他死的話,他家人可以領國賠,是不是?  可以入列忠烈祠?  棺材上又可以蓋上國旗? 而我呢? 是不是一輩子又背負著害死人的罪名過一身? 如果我因閃躲他而跌倒,試問,他會賠償嗎? 如果後方剛好有來車,導致身亡,是否員警又開始推拖不予理賠?  警察執法,要在一個合理的環境下執行公務,這樣才能讓人信服。跟她講完之後,她也很認同我的說法,她就幫我去處理這些事。但我也跟她說,晚上10.30員警不去掃黃、掃毒,只抓平民老百姓,這樣對嗎?員警素質怎那麼爛?  只抓蒼蠅,不敢打老虎!!   當然,她聽完之後,就馬上打電話處理,我隨後就接道台南縣永康分局龍潭派出所的二課組長的電話。

跟二課主管講的也是同樣的事情,他一直叫我去監理站申訴,我就回他,你們是故意欺負我們這些貧苦的老百姓,早上上班晚上上課。推託之言!! 他最後還是要跟他的所長報告,很不幸的,高所長請假!! 但那位高所長還是打電話給我,但讓我感覺真的很過份,標準典型的那種素質爛的員警,他是怎樣管理警員執行公務時,有此荒謬之事!當然,我也很不客氣掛他電話。心想,我一定要他給我一個交待,於是乎,我打電話到內政部警政署去(http://www.npa.gov.tw/NPAGip/wSite/mp?mp=1  記得有免付費電話 0800-018-111  還有警政署長的信箱npa01@npa.gov.tw  ) 很感謝,許先生的幫忙,他也立刻留下資料並進行了解。

掛上電話後,查了一堆相關資訊後,我心想還是要跟監理站講一下並申訴。( http://mad.cyi.gov.tw/index1.htm  裡面有陳述表格可以下載) 當然,我要把一些我覺得不合理的地方陳述出去。一旦已經要申訴了,就讓高所長知道,我連內政部警政署都有投訴。當然,我有寫信去給台南縣警局的局長,以下就是我寫的內容,在此也要申明一點,最好在當時拍下員警的一切行為,建議最近要換手機的人,請換可以照相、錄音、錄影的手機(記得畫素要高!) 這真的很有用,此外,對於員警的不當態度或是執法時有不當行為,千萬記得要舉發,並要求員警給我們一個合理合法的答案!!

 

局長,你好!! 
       我是來自溪南的一位平凡老百姓,昨日(5/17)晚上10.30下課回家,從永康回新化的路上經過中山北路764巷口,當時警車無開警車燈!! 當我與其他兩台車騎到那邊時,一員警從路邊突然衝到路中央並要我們到路邊。這些行為看來實在有點扯,一沒開警車燈,誰知道警察是否有執行公務?再者,員景從路邊突然衝到路中央,試問,該員警不小心被撞到,我們這些貧苦過日子的小老百姓要怎麼賠?他如果死了,他可風風光光的入列忠烈祠是嗎?是不是還有國賠?我們不就一輩子要背負著過失撞死員警的罪名一輩子? 平時已辛苦過日子了,怎有錢賠的起? 很懷疑當時執行員警的行為目的何在? 想自殺嗎? 如果我因閃他而跌倒受傷,是否我們是應該的? 又試問如果萬一後方來車追撞,這樣他又有何刑責? 如果我這些申訴有錯的話煩請告知!! 對我開的罰單已完全毫無意義,員警行為已不當在先,還對我們開罰單。真的很扯!! 此員警之行為是否為了業績?

       此外,今早該派出所的高所長請假,但他有來電與我談。讓我深深覺得,我們這些平凡老闆姓要申訴就要跑到監理站去。那種我感覺真的很不好,且好像自己的員警行為無不當。難道我們百姓就該如此被員警這樣對待嗎? 坊間有句話「只敢打蒼蠅,不敢打老虎」我深覺得這不可能在台南縣這種地方發生。願局長能明察並處理這一件很荒謬怪誕之事。
以下為該員警之姓名資料:林偉澤(永康分行龍潭派出所員警)

不管如何,我現在要想一下,下一步該怎麼走,讓員警頭大,這樣才能員警在執法時能夠謙虛太度好一點更懂事些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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